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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新华日报3月1日报道,江苏省政府日前公布《江苏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(第一批)》(以下简称《名录》),共收录野生植物17科18属19种(含种以下分类单位),所收录物种属于分布局限、极度珍稀濒危、具有重要科研和经济价值而被过度利用导致资源极度减少的物种,或者是对于维持生态系统功能和传统文化中具有重要作用的物种,代表和体现了江苏野生植物资源特点。
《名录》中,归属林业主管部门管理的有13科14属15种,分别为松叶蕨、粗榧、天目玉兰、薄叶润楠、蜈蚣兰、斑叶兰、大花斑叶兰、翅荚香槐、野生早樱、琅琊榆、青檀、山拐枣、椿叶花椒植物、南京椴、四照花;归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理的有4科4属4种,分别为獐耳细辛、小叶猕猴桃、苍术、老山岩风。
据此前公布的《江苏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》(征求意见稿)说明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,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,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外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保护的野生植物。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,报国务院备案。
2021年9月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、农业农村部发布调整后的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》(2021年第15号公告),为衔接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》,结合江苏野生植物保护管理的实际,制定公布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,对于弥补保护空缺、加强资源保护、维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。《名录》制定是基于近年来的野外调查及相关资料,力争做到应保尽保。《名录》制定遵循濒危性、珍贵性、预防性、相似性等原则。